| 经过那个在二十五层楼过完的圣诞夜,我以为自己爱的细胞全死了。可是见到他的瞬间我才知道那不过是瞎扯——他是那种让人可以放心地抱着痛哭的男人。他个子不高,绝对不帅。可是他谦和,他温暖,象冬日里的阳光。我的生活里实在是很久没有过晴朗的日子了。很长一段时间里,他没碰过我,我的意思说是他没故意碰过我。
我没觉得他是太监或是色狼。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。反正,他就是可乐。我要为了他专门给男人成立一个新类别:就叫“可乐”。
男人有三种类型:太监,色狼,可乐。
29岁的外交官见我第二次的时候就把我从头到脚摸了个遍,第三次的时候已经脱掉了我的内裤。他说他疯狂的爱我,其实他是疯狂的想和我做爱。我不爱他,可我向往被人爱的感觉。那段时间我看色情小说看多了,我以为爱就是要做的,并且我以为我做了就会去爱。
我没爱上他,因为他一次都没真正做过。他保持的时间太短。所以他代表了太监——想做又没那本事。
我16岁的时候在公共汽车上遇到过一次骚扰。大概是“十一”的时候,全北京的人都到街上去了,车厢里挤得动都动不得。有一双手很从容的从后面握住我的胸,不停的用力揉搓着。我那时候就已经戴B杯了,以此判断那人的手还真是大,至少没在我的胸面前相形见拙。我伸出手去掐住了他的胳臂,狠狠的,几乎撕了块肉下来。
男人单独和美女在一起的时候是一种很容易疲惫受伤和发热的生物。
CEO曾经把我单独留下来谈话。谈着谈着他的眼神就有些脆弱了,再谈一会儿他又觉的热。他就把西装脱了,然后索性衬衫扣子也解开了。如果不是我溜的快,他连裤子也可能会脱下来。
所以大多数男人都是色狼,他们随时随地会扑上来活生生吞了你。他们性欲旺盛,以互相吹嘘生殖器的硕大为乐趣。
可乐是个特殊。26年了,我只见过这么一个特殊的男人,所以我理所应当的爱上他。
我忘了那个高处不胜寒的圣诞夜,并且是故意忘了的。我成心要给自己找罪受,可能在潜意识里我早就想谋杀自己。
可乐曾经爱过一个女人。那女人早就结婚了。可乐每年都特意绕道去趟那个城市。他不是去见她,只为了有一段时间可以呼吸包围着她的空气的味道。我想那里面有种悲哀的味道,象我站在二十五层的感觉一样。可乐常说的话是:最爱只能有一个。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暗示我他已经爱过一个,就不能再爱我了。
可我没爱过,所以我不阻止自己去爱他。我爱起来是不顾后果的——尽管我意识到前面是条死路。
我跑去给可乐做饭,洗衣服。我感觉那段日子我和其他女人没什么区别。我素面朝天,尽管我化了妆更好看。我不要让他爱上我的人,我想让他爱上我的心。我幸福的忙碌着,象一个家庭主妇——也不全象。我是白天的主妇。他的那张床我没躺过。有时,我给他自己的过去,他站起来问我那个男人的地址。我说你要干吗?他说我要去揍他。我拦住他给他讲那个圣诞夜,他忽然就很严肃。他说他该揍,象他们那样的男人都该揍。我说你也是男人,你也那样?他说我不会。我说你再说一遍,他大声说我不会!
如果没有那个冬天的夜晚,我或许会嫁给可乐?
九点左右他屋里的电线忽然短路。夜色中我们都有些尴尬。我站起来拿起衣服说我走了,他说我送你。因为漆黑一团,开门的时候他的手碰到了我的胸。下一瞬间,我们不约而同紧紧搂到一起。他不停地吻我,先是嘴然后是脖颈……他的手开始解我的扣子,一颗一颗,很快但很温柔。他把我抱到了床上。感受到了他的冲动,我舒展开自己的身体。我等着他用肢体告诉我他爱我。
停了一会儿,他坐起来问我你是处女么?我说是。他说你穿衣服吧。这回轮到我愣了。为什么?我想起了几年前某个寒冷的夜晚。他说因为我没娶你。我说那就娶我吧。他没说话。因为那个女人?我再问。他说我也不清楚。我问你还爱她?难道你就不爱我?他说人一辈子只能爱一个人。
我默默穿好衣服。出门的时候可乐问你没事吧?我头都没回,不是我不想,我连回头的气力都丧失了。事实上我再没机会回到那个房间。等我想回去的时候已经太晚了。
别的男人都想和我做爱,惟独可乐不要我。即使我脱光了衣服的样子很诱人。
爱和性是两回事。可乐好就好在他分的很清楚,所以我就爱他。
我打电话给以前公司的CEO。他带我去了民族饭店。一进门我就脱光了自己的衣服。既然可乐不要我,那我就把自己贱送给想要我的人。一整夜,那个入了美国籍的男人野兽似的在我身体上不停的耸动。当我疼的叫出声的时候他就加倍蹂躏我。其间可乐打了几个电话进来。每打进一个我就要那个男人再来一次。可乐一共打了六个电话……我们天亮前的最后一次**和第一次一样是在血的润滑下完成的。
他看到了我的血迹,笑着说和我结婚吧。我歇斯底里的喊:其实你就是我叫来的一个男妓。他耸了耸肩膀走出房间。我知道那个男人没诚意娶我,他只是想独个占有我的下体。
我身体上全是淤青和伤痕。睁大眼睛瞪着天花板,我没哭。我知道壁纸上绘的金色云朵里根本没有上帝。
1998年的冬天,在北京,我几乎每天和男人做爱,有时还不只一次。男人全当我是荡妇,有人把沾着精液的避孕套塞进我阴道的深处。
我生下来不是婊子,但我是婊子的坯子。我以前男朋友骂的对,他应该去做预言家,赚钱一定比他编程来的容易。可乐不要我我也没理由把自己送给别人。我是下贱,贱到骨子里。不是恨使我堕落。我堕落,因为我生来就是披着天使外套的魔鬼。
我换了手机号码,换了住址,换了公司。可乐找不到我,如果他后来找过我的话。
世界上的男人有三类:太监,色狼,可乐。可是第三类不属于我。所以我生活里的男人只有两种:太监和色狼。
菲和她老公来北京看我。她老公看到我说你变化好大。我问他我是不是老了没以前漂亮了。他抱着儿子认真的点点头。菲轻轻打了他一下,责道:“这呆子!真是不会说话。你别介意,他就是这么个老实人。”我听出了她声音里的幸福,我庆幸自己当年还晓得拉上被子遮羞。有一刹那我怀疑他那时面对我的裸体也不会怎样。因为他当年就爱菲,他义务过来喂小狗就是为了接近他心爱的菲。
我能不确定,我不能确定没发生的事情。我只能怀疑,我怀疑世界上的男人还可以做其他分类。骑在我身上的不过是其中的几个杂种。
有一段时间我很变态。连着好几天,我跑到李司机女儿的学校里去。我隔着操场从远处恶毒的盯着她看。她已经上初二了,一举一动都带有些少女特有的羞涩。她长得很象她那个混蛋爸爸。有个同学和她说了句什么,她快乐的笑了起来。很好听的笑声。我不由想起在六年前,我自作主张替她向一个酒吧认识的陌生男人借样东西——一根插入她阴道的手指头。
我不知道如果真的借了,她现在还有没有这样快乐的笑声。反正我是很少笑的,我的笑容更多的用来表示嘲弄。
我恨她爸爸。但我已经行使过报复的权利了。他有罪,可他罪不至死。
如果菲有女儿,我会让她远离一切男人。还好,她生了儿子。我相信面前的这个女孩子被她爸爸保护的很好:他污辱了别人的女儿,所以他更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。
我一天比一天想可乐。我想我是一天比一天爱他。有时候半夜我忽然爬起来,跑到他的门口去。在那里我更近的感觉到他的呼吸。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为得不到而更执著,我只知道寒冷的夜里他是温暖我心口的披巾。
分别的第二个冬天,我又走进了那条熟悉的巷子。没有敲那扇紧闭的小门,我只是呆呆地看着。在少有的晴朗阳光下,我尝到了不熟悉的眼泪的味道。如果可乐这时候出现,我会告诉他我还爱他,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他:包括爱情包括伤痛。他没有,所以我认为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上帝没有奇迹;空气中弥漫的只有讨厌的灰尘。如果说还有一方净土的话,那是我在心灵角落为可乐留的一个永远的空间。在我仇恨的心里有一部分是爱情。
想逃避,所以我决定到国外工作。 |